贡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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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农业税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但从实际效果来看,并没有给农民减轻多少负担,农民的处境也没有多大改观。
免除农业税: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免除农业税,看上去很美,其实更大程度上只具有象征性意义。2006年之前,中国是世界上唯一专门面向农民征收农业税的国家,当今世界上主要农产品生产国如美国、德国、法国等,不仅早已免除了农民税费,反而给予农民高额的直接补贴[详细]。因此,减免农业税,从与国际接轨的角度看,的确可以算作一种对农民的解放。
那么免征农业税到底能给农民带来多大的好处呢?以河南这样的农业大省为例,免征农业税,全省少收税10亿元,如果加上约30%的征税成本的话,每个农民大概少支出或者说增加了20元的收入。而2004年河南农民的平均收入是2550元,把农民的人均收入由2550元提高到2570元,增收幅度不到1%。[详细]由此可见,免除农业税对农民增收的实际意义不大。
而且从上边所列农民的税费负担看,各种杂费、杂税,如教育附加费、屠宰税等才是农民增收的根本障碍,这些乱收费的总额数倍于农业税,至今仍没有多大改善。
免除农业税不等于不交税
河南农民段中智感叹“现在啥税也不交了……俺现在一点贡献也没有”,其实这种看法明显是与事实相悖的。农民的农业税虽然免除了,但仍承担着各种杂费杂税。除此之外,农民实际上还承担着很多税种,比如说购买农资的增值税、购买生活消费品的增值税等,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在2005年10月的讲话中说:目前中国农民在购买生产资料等生产过程中交纳的增殖税,每年在4000-5000亿元之间,农民人均交纳的税款在200元以上。农民仅仅在购买生产资料环节就为国家间接地承担如此高额的税收,怎么说农民不是纳税人?[详细]
农资价格上涨,抵消政策优惠
农业税免除后,不少地方的农资产品价格不断上涨,这些虽然属于市场行为,却与当地政府的价格管理不无关系。这在一定程度上“吞噬”了种粮直接补贴、降低农业税等政策实惠。仅化肥而言,据查2006年底尿素价格约为1500元/吨,2007年涨到尿素价格1700 多元/ 吨,2008年2300 多元;二铵价格则由2006年底的2000元/吨增长到了2008年的4400 多元/吨,翻了一倍多。
迅猛的价格增长使农民种地的成本陡然增加,政策优惠被抵消,农民的隐形负担不降反增。
二元体制下农民被剥夺状况仍未改善
实际意义不大的免除农业税被宣传得轰轰烈烈,而二元体制下农民被剥夺被歧视的地位基本没有任何改变,在一些方面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
比如近年来不断出现的征地风波,某些以城市化名义推进的政策直指农民最后的生存资源——土地。农民“被上楼”,城市“要农民工的劳动力不要农民工,要农民的土地不要失地农民”,血拆悲剧不断上演,农民赖以生存的最后一点保障也被剥夺。[详细]
2004年的征地改革号称能限制官商勾结损害国家利益,保护农民权益……然而据秦晖教授介绍:“这种改革对于国家与农民的利益分配模式没有什么改变,尤其是国家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只许官府‘征地’不许农民(甚至包括‘集体’)‘卖地’、更不许农民讨价还价的规则没有任何改变。”[详细]
现行的很多政策法律不仅剥夺农民的权利,甚至歧视农民的生命。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详细]按照2011年的标准来算,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是21810元,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77元[详细]。仅仅因为户籍差别,城市人口死亡赔偿金就是农村人口的三倍,也就是说,城市人口一条命的价值是农村人口的三倍。“同命不同价”,如此赤裸裸的歧视,连生命权都不能平等,何谈公正?难怪早在1994年四川省合江县一个镇干部敢公然对群众说:“死一个农民算什么?就如同死一只蚂蚁。”
(为方便阅读,下文去掉了资料注释,详情请见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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