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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仲兴华 于 2015-1-20 13:56 编辑
前段,关于访亲团的问题沸沸扬扬,其实在我看来,访亲团师出何名重要,但如何看待写书卖书和造酒卖酒的问题更重要。 关于写书卖书问题。写书付出劳动,理应有所报偿。卖书则是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只要不是拿枪顶着脑袋之类的强买强卖,就不违法,也不违情理,有何不可?何况据说那本书写的都是我们老祖的光辉事迹和研究心得(这是核心)。难道我们不想让老祖事迹发扬光大,难道要让这研究心得束之高阁才安心?我也收到了族人向我推荐这本书的消息,只是最近忙还没统计好。他向你推荐,你觉得有必要就办,没必要就算,没人逼你啊!像这种事有什么必要拿出来做噱头炒作啊?这是不是和仲子文化研究和发扬光大的初衷相背离? 再说造酒卖酒问题。造酒同样需要付出劳动、耗费成本,这是规律。造出来的酒挂什么牌子、找什么卖点这是商业策划,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早年山东的孔府家酒、孔府宴酒都打着孔家的名义为卖点,两家酒厂的老板都是政府而不是孔家私人的,也没见有孔家人出来质疑。就像写书卖书一样,仲家子孙造的酒挂上老祖的名号当卖点,你有钱愿意买来喝是你的自由,你不买不喝拉倒,人家也没有捏着你的鼻子灌你喝,对人家一个商业策划说三道四、含沙射影有什么必要?这是不是和当初中企联成立的初衷相违背? 是的,老祖不是那本书作者一个人的老祖,研究成果也可能不是他一个人的成果,但是在他的主持下,书写出来了。酒是一个大路产品,仲氏子孙找到了卖点。对这些,我们都应当庆幸,说明老祖后继有人、脑瓜好使,可喜可贺。难不成在当今电子、数字时代我们将老祖事迹传于子孙时还继续依靠口口相传?人家的书写出来了,人家的酒也造出来了,也许那本书有无偿赠阅的,那酒也许有免费品尝的,但人家也不是慈善家,那都要计入成本。我既不认识作者,也不认识酒厂老板,无偿赠阅、免费品尝肯定没我的份,但我不会因此不理解甚至怨恨书的作者和酒厂老板。人家给我是情分,不给我是本分,自己的心态要摆正。哪天也许会再出现老祖画作、老祖音乐,也许会出现仲子“百里负”米、仲子故里鸭蛋,如此等等,只要是市场接受,又有何不可? 73代孙仲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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