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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则:
改墳遷葬不如積德行仁。
第四则:
人病在好談其所長。長於功名者,動輒[1]誇功名;長於文章者,動輒誇文章;長於刑名[2]者,動輒誇其讞獄[3]之精;長於技藝者,動輒誇其手段之巧。此皆露其底蘊,而不能藏者也,徒[4]取人忌,而所長者亦易盡矣。何如不言所長,使人莫能窺測。
注释1:
【動輒】动不动就
注释2:
【刑名 】
古时指刑律,如“刑名之学”
注释3
【谳狱(讞獄) yàn yù 】
审理诉讼;审问案情。 宋 王禹偁 《荐戚纶上翰林学士钱若水启》:“向因讞狱 宛丘 ,坐繫乌府,廷尉议罪,听以赎论。” 明 吕天成 《齐东绝倒》第一出:“四海须传讞狱功。” 严复 《救亡决论》:“讞狱无术,不由公听,专事毒刑榜笞。”
注释4:
【徒】
白白地:~然。~劳无益。
附录:
玉铉先生,讳于陛,乃先贤六十一世孙。
该家训全称《皇清敕授徵仕郎贈文林郎先賢仲子六十一代孫世襲翰林院五經博士仲公家訓》
标注:男秉貞較梓;孫承述、弘源,曾孫蘊錦、蘊錡敬輯。
该家训保存者,德高望重,实乃天下仲氏恩人也,对于保存者的事迹,本网会另起一贴宣传。
本网每日刊发一两则,并作点校(标点错误之处,请诸位宗亲及时指正),与天下宗亲共同学习,诸位宗亲可以在楼下回帖,谈些读后感或学习感受,也可以补充符合该条家训精神的历史故事,也可以用现代语言对该则家训进行阐发。
为尊重前贤玉铉先生的劳动,请看后自行回帖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5-1 11:17:16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