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先贤仲子庙仲府管理办法fficeffice" />
为更好的维护仲氏故里仲庙、仲府,方便广大宗亲前来拜祭先租,联谊广大宗亲族人,经仲氏故里仲浅村两委研究,决定成立先贤仲子庙、仲府管理委员会,委聘管理人员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一、先贤仲子庙、仲府管理办法
1、先贤仲子庙、仲府管理委员会必须严格按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国家文物管理办法管理仲庙、仲府。
2、先贤仲子庙、仲府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落实政府制定的有关文物管理办法的施行,有权制止任何针对仲庙、仲府及其建筑物的不符合国家文物管理办法的团体或个人的行为。
3、先贤仲子庙、仲府管理委员会要定期巡视仲庙、仲府建筑,并及时将建筑物损毁及其它不良情况向村两委反应。
4、先贤仲子庙、仲府管理委员负责接待前来参观的社会团体或个人;负责接待前来谒拜祖庙、续修家谱和宗亲联谊的外地宗亲。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代表故里族人接待,更无权将参观或祭拜人员带入仲庙。
5、先贤仲子庙、仲府管理委员负责故里先祖祭祀活动(诞辰祭奠和扫墓)的倡导、召集。
6、先贤仲子庙、仲府管理委员具有向社会团体、个人或宗亲倡捐的资格;负责接受、管理、使用来自社会团体、个人或宗亲族人对祖庙的捐赠款物。先贤仲子庙、仲府管理委员不承担任何团体或个人以祖庙维修的名义或打着其它有关宗亲的旗号向社会团体、个人或宗亲索捐带来的一切负面后果。
7、先贤仲子庙、仲府管理委员使用捐资时应经过村两委批准;应及时将所接收捐赠的情况在宗亲网上公布;随时接受村两委和宗亲对捐赠款物接收和使用情况的查询;每半年在宗亲网上公布一次捐赠款物的接收和使用帐目。
8、捐赠款物只能用于故里祖庙、仲府的维修、先祖祭祀和外来宗亲接待,不得挪作它用。因挪用、滥用捐赠款物引起的不良后果及法律问题,均有先贤仲子庙、仲府管理委员责任人承担。
9、先贤仲子庙、仲府管理委员应充分尊重款物捐赠方对其所捐赠款物的使用意愿,不得违背款物捐赠方的意愿使用其所捐赠款物。
10、先贤仲子庙、仲府管理委员成员和村两委成员有资格代表故里族人应邀去外地参加宗亲联谊或研讨活动;其他故里族人均无代表故里族人的资格。
11、先贤仲子庙、仲府管理委员的任何管理行为必须通过民主决策,一般问题要通过理事会商定,重大问题要通过理事会扩大会议商定。
12、先贤仲子庙、仲府管理委员成员均为义务工作。
13、先贤仲子庙、仲府管理委员属于民间组织。
14、先贤仲子庙、仲府管理委员直接受村两委的领导。
二、先贤仲子庙、仲府管理委员组织机构
顾问团:仲肇皇、仲肇覃、仲跻鼎、仲跻贵、仲崇洁
理事长:仲肇磊
副理事长:仲跻银、仲伟铸、仲伟功
理事:仲崇献、仲超
理事会分工:
顾问团:参加先贤仲子庙、仲府管理委员扩大会议,参与仲庙、仲府管理重大问题的商定。
仲肇磊:负责仲庙、仲府的全面管理工作;负责捐赠款物、资金的管理。
仲跻银:参与仲庙、仲府所有事务的管理,负责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帐目的管理。
仲伟铸:参与仲庙、仲府所有事务的管理,负责捐赠款物的接收和捐赠账号的管理。
仲伟功:参与仲庙、仲府所有事务的管理,负责与村两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络、协调。
理事:参与仲庙、仲府所有事务的管理,协助理事长、副理事长做好仲庙、仲府的管理工作。
山东省微山县鲁桥镇仲浅村两委
ffice:smarttags" />2008年7月6日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3-14 11:46:42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