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1.《仲里志》叙仲氏得姓之始,在先贤始祖本传中,以下叙先贤年表。及叙宗子世表,从二代祖起,志例也。今重修家谱,第一代从先贤祖起,略去《世表》,别为《姓源》一篇冠其端,遵《孔子世家谱》例。 2.先贤祖卫道之功表表人寰者,兹不再录,惟纪其生卒年月,以尽祭祀追远之诚。至于历代褒封、国朝崇隆,皆备书之,昭盛典也。 3.仲氏宗党居济、泗者甚众,宋、元、明兵燹之际,或燕,或晋,或秦陇,或河洛,散逸颇多,代有闻达,有《南宗谱》可稽。其馀他宗确有可据者收之,疑者不敢滥登。 4.修谱系。凡先贤、先儒有世爵之家,与士庶异。士庶修谱,自远祖以下世代相承、兄弟并叙,可也。若身膺世爵,自当特标大宗以为纲领,别立小宗以清条目。分而观之,各成一派;合而观之,共出一源。则孝弟敦睦之心油然生矣。且使吾族户长各查近宗,汇册投送,加以详核,使真者不至遗漏、伪者不能混入。体例严而支派清,尊尊亲亲之道备矣。 5.叙大宗。谱名下只注子几人,长子承祀,众子即分支之始祖,万殊一本之道也。其中有德行、文学、政事可纪,与孝子、悌弟、义夫、节妇足称者,皆表状本人名下,不另立传,取便览也。 6.族人中不问本处他方,凡养子、赘婿及流入匪类、托钵空门者,皆不许入谱。 7.族人流寓他方者,必誌其迁移之年与所居之地以别之。凡守坟墓、奉祠堂及有祀生等处,皆备书于册,以重世守。 8.族中本人无子、过继近宗侄辈为子者,名下即注明“某人之子出嗣”,重本生也。 9.我族人繁多,散居四方者不少,非卜字定名无以别行辈、定尊卑也。先世不能画一。自六十三代鳞舟公择吉字十个:蕴耀振贻续,统延肇跻伟。今世代绵远,吉字将完,特备牲楮,告我祖庙,敬卜吉字十个:崇惟昭光辉,怀如敦恒循。 10.凡我族人,各照本宗支派,取吉字作一上字,再添一字作连名,则行辈不能紊矣。若不以此字排名者,不许入谱。 11.《泗源志》主于分支,《仲氏族谱》主于分代。今酌二谱而兼用之,分之则各统于宗,合之则皆统于祖。一以见世泽之长,一以见流派之广,庶几便于查阅。 12.本处分代、分支,皆遵新式。至迁居各省、府、州、县者,或顺带名单,或祇来二三人较对,其支派不能遍悉,故仍照《仲氏族谱》旧式。 13.六十代前未定行辈,多有单讳,子孙礼宜敬避。故于族姓中有犯先人讳者,不论已亡、现在人,皆易之;至嫌与偏,则仍其旧。 14.行辈以别世次。旧谱中有前代混入后世者、后世混入前代者,兹不得已。悉照行辈增、易之,否则世次不清,殊淆观听,识者谅之。 15.族姓繁多,未能周知。故各支名字,俱令各支人汇送,即专任各支人较阅。至某人配某氏,开送者注之,未开送者不列。 16.已娶有子者,皆别起一行。亦有别起而未注子者,以其外出,知有子,不知其子之名,故阙之,以俟添补。至已娶有子失于别起者,或亦不免,但系本人未尝注明,因而遗漏,非有所轩轾也。 17.家谱现已告成,板藏家庙。有欲刷印者,自备工本刷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