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忌讳与避讳
旧时,不能直接称帝王或尊长的名字,叫讳。所讳之名,叫名讳。因有顾忌而不敢说或不愿说,叫忌讳;违犯忌讳,叫犯讳;避免犯讳,叫避讳。
魏晋南北朝是我国家谱发展的繁盛时期,国家设立谱局和谱官,专门从事谱牒的编修和保管工作。百家之谱,皆收藏于“籍库”,并在吏部存档备案。皇室立后选妃、嫁女赘婿、选官任吏,遵循士庶有分、亲疏有别的原则,均以谱牒为依据。谱牒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逐渐形成一门专门学问,称为谱学。“人尚谱系之学,家藏谱系之书”,是当时社会普遍现象。尤其上流社会人士,必须精通谱学。不谙谱学,休想跻身官场。齐武帝拟任萧鸾为吏部尚书,征询原吏部尚书王晏的意见,王晏回答﹕“萧鸾的才干出众,但不谙谱学,恐难胜任。”齐武帝只好作罢。陈朝吏部尚书陆琼,人人夸其非常称职,理由就是陆琼精通谱学。《魏书》每一列传后均附有子孙名字、官爵,如同家谱一般。
家谱繁荣之时,社会上盛行避讳之风。官场及社会活动中,不能直呼对方长辈的名字,避免触犯别人的家讳。大都称呼对方的父亲为令尊、母亲为令堂,泛称其父母为高堂,曾祖父的父亲及远祖为高祖。在社交场合,一旦触犯了别人的忌讳,会使对方不悦,令自己遭遇尴尬,甚至下不了台。对于自己的长辈,更不能以下犯上,直呼其名。见诸文字,须在名字前加一“讳”字。
避讳虽非法律规定,但流行久远,沿俗成制,广为应用。仲氏宗族历来尚礼仪、重孝道,更是谨遵不讳。在编撰家谱族志时,严忌犯讳。如清光绪年间,黄县名儒仲伟名修撰的家谱中写道﹕“五十三代祖讳昔自济宁仲家浅迁于黄县,黄县有仲氏自此始。”长辈去世,在报庙、送盘缠、出殡、烧七等祭祀活动中,要焚烧很多纸制轿、马、猪、花蓝、食匣、金银包袱等祭品,祭品之上贴有封皮。如父亲去世,送盘缠时,纸马的封皮上写道﹕“今逢仙逝之期,不孝儿(女)xx,谨备宝马一乘,奉与显考仲太公讳xx大人之灵……”。其余类推。
历史上有的官员自恃身家高贵,肆意将忌讳扩大化,连自己名字的同音字也列入禁忌范围。陆游《老学庵笔记》记载,宋朝州官田登,要老百姓避讳他的名字,因“登”与“灯”同音,“点灯”只能说“点火”。元宵节放灯时,他在城内张贴布告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后来就用“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一成语典故讥讽反动统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为,却要限制老百姓的正常活动。
为人处世,有忌讳之事。个人隐私自己不愿表露,也不愿别人提及,尤其关联情事,更是讳莫如深。醋是烹饮常用佐料,其味酸,具有强刺激性,含有多种维生素和氨基酸,有益身体健康。因此,热炸凉拌不可或缺。可是,将“醋”字用于人际关系中,其效果却截然相反,起到了损害精神健康的作用。情侣夫妻之间,见到对方与异性亲昵,就会醋意大发;发现对方有了外遇,更是掀翻了“醋坛子”,怒言相向,甚至造成关系破裂。遇有相好朋友厚此薄彼,自己受到冷落,也会心生酸楚,醋味十足。所以,人们视醋如祸水,忌讳言醋,有的地方索性把醋改称“忌讳”。有人不知“忌讳”的含义,还闹出笑话。坊间流传着一个故事,说有一农民进城,在饭店用餐时,点了一盘水饺,堂官过来问﹕“客官,要点‘忌讳’不?”那位农民脱口而出﹕“乡下人不吃‘忌讳’,给俺上碗醋吧。”惹得四座哄堂大笑。
现实生活中,忌讳已不单指讳名,讳事更为广泛。自己家出了不体面的事忌讳说出,叫“家丑不可外扬”;别人做了见不得人的事,忌讳当面指责,称之“打人不打脸,揭人不揭短”;在残疾人跟前,忌讳议论人家的生理缺陷,以尊重其人格等等。做到科学避讳,对于处理好复杂的人际关系乃至社会和谐,非常重要,亦非常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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