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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报 2011年06月18日 第A11版/北京新闻·关注 本报讯 昨日,北京市工商局表示,已经部署相关区县工商部门对“金锣”火腿肠经销商进行全面检查,目前相关情况和检查数据正在收集上报中。
16日,本报报道大兴一市场门口,商贩低价销售过期火腿肠等食品。 工商部门查明,河南来京的夫妻仲某、邹某两人,向本市一些超市的配送中心,包括冷库以及天津、唐山的某些食品厂等处,以每公斤1.2元至1.4元的价格收购过期食品。仲某再作为狗粮,以每公斤3元至4元的价格加价出售。两人经营期间没有任何票据或账册,自称每年能够因此获利1万元。 前日,大兴区工商部门联合公安、城管部门查抄该商贩的摊点和租住房,没收过期火腿肠180公斤,其中很大一部分为“金锣”火腿肠。该商贩称过期食品是从“金锣”等经销商手中低价购得(本报昨日报道)。
昨日,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集团有限公司暂未表态。
多家经销商接受工商调查
“他们告诉我,事情很严重。”昨日商贩仲某称,他在大兴德茂工商所接受工商和警方的调查。
前日,大兴工商部门带着仲某指认位于北京的四个供货源头。仲某称,他从海淀、丰台、东城、通州等四个地点拿过货,其中三家都是“金锣”的经销商。
昨日,东城区一经销商人员透露,几天前,仲某以1000多元的价格,拉走一车过期食品。目前,工商部门已将该经销商仓库中尚存过期火腿肠拉走,相关负责人也在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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