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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古籍] 【仲氏诰制】宋淳熙六年十月初三日赠安吉州知州仲世资暨配钱郡君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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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8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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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曰:

      臣之忠于君者,君必宠之;惠于民者,民必怀之;有能举于其职而死于其官者,是用褒嘉之独厚也。今御史等官题请:故知州仲世资,生时布德,不减治蒲之风;死后遗芳,遂有留葬之盛,是宜标名以励臣节,晋轶以慰忠魂者也。赠尔通奉大夫,入名臣祠。呜呼!天不吊,夺我股肱,赤子何依,几失父母。冢存累累,非足酬抚字之心劳;庙著巍巍,亦可显名臣之功绩。庶无鄙兹土,以永庇斯人。

      制曰:

      《诗》有苹蘩之助,鸡鸣之戒,而知妇德之攸赖也。士大夫恪官敏政,非由内助,其何济焉?尔已故知州仲世资追赠通奉大夫之妻钱氏,生于异族,嗣及徽,音声嬉笑之容,不逾阃外;勤俭孝慈之德,具足性中。相夫有宜,实资克助,是用封尔郡君。无非仪以服我宠章,益恪勤而成予廉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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