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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掘宗族潜力,共创和谐盛世 江苏省赣榆县 仲 磊
摘 要:本文首先阐述了宗族制度的发展历程和存在的土壤,分析其消极影响,然后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中仲氏宗族和宗亲应该发挥的作用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仲氏 宗族 和谐社会
家族、宗族是随着封建制度的建立而发展、完善起来的。家庭、宗族、家族尽管有紧密的联系,但从概念上说,三者有很大的区别。
家庭是最小的单位,限于同居共财的亲属。宗族是由家庭扩充的,主要包括同姓、同亲的亲属,是为家族的一部分。家族则是由宗族扩充,包括了父族、母族、妻族的亲属。宗族为同姓,家族则未必同姓,包括了血亲与姻亲的一切亲属。
宗族制度曾在我国传统社会中占有突出地位,由此演变出来的家长制、族长制、宗法裙带关系、械斗冲突以及封建礼教等对我国社会的影响是极其消极的。
解放后,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特别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变革,宗族势力受到极大冲击。宗族、家族被认为是封建制度与文化的具体表现和带有封建色彩的组织而被取缔,但是族里的一些活动如祭祖、上坟并没有完全被禁止。
合作化第一次将绝大多数农民集合在跨家庭的集体组织中,根据生产力和生产工具的合理配置来构建组织,创造了家族共同体组织的组织形式。这些措施从逻辑上超出了血缘关系,超出了宗族体制,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家庭的生产功能,从而削弱了宗族存在的根基。
后来的人民公社则以“一大二公”的组织形式进一步强化了集体组织的地位和作用,配之以高度集中的国民经济体系。这种超血缘关系的劳动组织和统一指挥的劳动形式再次削弱了家庭的生产功能,宗族的基本功能被限制。
“文化大革命”则是以一种更加绝对的方式完全打倒了家庭共同体,撕开了家庭成员间亲情和血缘关系温情脉脉的面纱,宗族的影响降到了最低点,作为“四旧”被铲除。
这时候,宗族、家族作为一种社会组织,从外表上看确实已经不复存在了,但与这一制度相联系的家族观念与网络仍隐蔽存在,好比在除草时只铲掉了地面上的一层草而未除掉地下深埋着的根。家族最深层的基础在于血缘,无论怎样,血缘关系是无法割断的。农村中的行辈分得很清楚,农民对于彼此的称谓是一清二楚的,这种称谓本身隐含了他们对家族的一种认同,这为后来家族的勃兴创造了条件。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人民公社体制取消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村,宗族势力又重新得以迅速发展。主要表现在:家族集资大修祠堂、培修祖墓、续修家谱、联宗祭祖、聚族扫墓、组织联谊活动等,规模庞大,人数众多。
对于宗族制度和宗族文化的勃兴,要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一分为二地进行分析。
一、宗族制度存在的土壤
首先,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政府在城市和农村进行了经济体制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业生产关系的重大调整,已经显示出了巨大的生命力和优越性。但也给农村生活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家庭在生产中的作用大大加强了,各家户在经济上形成了相对独立的生产单位。这样,每个家庭都势单力薄,需要彼此帮助。
其次,传统集中计划经济体制的瓦解,使家庭之间的纠纷大大增多,如生产资料分配、用电、宅基地、承包项目等方面。这种纠纷也是近年来农村中出现的新情况,为了争得自己的利益,不被别人欺侮,原本已疏远的各类亲戚自然也就彼此亲近了,其方式有修祖坟、祭祖先、续家谱等等。这意味着要增强家族的内部团结,以便互相帮扶。
第三,宗族制度的一个重要支柱是中国传统的大家庭。宗族势力的活跃主要是一些现实的社会原因。就目前大多数的核心家庭而言,仍然处在血亲观念和亲属网络之中。主要表现在:青年男女在婚姻过程中及婚后一段时间内对父母的依赖很大,婚后建立的小家庭仍受父母的制约。农村住宅的分布多为母子家庭、兄弟家庭住房连接在一起,前院后院、东院西院,甚至邻近的一片都是同宗、同族的亲属,这就使得已独立门户的小家庭仍然生活在本家族的圈子之中。而且,交通不便,离土不离乡,农民社会流动缓慢等原因,使农民只能世代居住在本地本村生息繁延。男女婚嫁的习俗又使任何一个村庄都可以始终保持姓氏和血缘关系的稳定。这是宗族势力存在的最深厚的土壤。
第四,传统的宗族观念仍在不同程度地发挥着作用。如果说上帝是西方人心中的祖宗,那么,祖宗便是中国人心目中的上帝。宗族组织主要是由男性祖先的子孙们组成,逝去的祖先历来被认为是家族中一切事物的最高主宰,尊敬祖宗是历史上各种家庭制度的历史支柱,而共同的祖先是各家庭结成宗族组织的基本条件。 二、宗族制度的消极影响
由于宗族、家族势力的存在与影响,由此演化出来的多子多福、早生多育、包办婚姻、盲目排外、帮派观念等陈腐观念不可避免地会在农村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这些对于农村社会的发展都是严重的阻碍力量。
1.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制秩序,严重干扰和影响了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宗族、家族作为一种私人组织,它所遵循的是血缘联带原则,在宗族、家族内部按照长幼秩序进行权力分配,具有等级性,成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法制建设的障碍。 2.干扰党和政府在农村方针政策的落实和执行,尤其在计划生育、村民民主自治选举过程中的抵制,给村民自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施带来了巨大的阻力。 3.宗族、家族是以血缘关系结成的人群,在构成上具有狭隘性,往往表现为盲目排他性。在宗族、家族现象严重的农村,为了狭隘的族内利益而导致农村民事纠纷和各种暴力事件(如械斗)。家族间为了山林、土地、水源等问题发生纠纷,诸类案例也是屡见不鲜。许多家族为了谋求其群体利益,常和黑恶势力结合,成为社会的一大不安定因素。 4.宗族、家族文化中的某些保守落后的观念和习俗的存在,不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进程的发展,不利于人民综合素质的提高,不利于整个民族的发展和进步。 5.异化村民自治。据媒体报道:在某省一些村与村的械斗事件中,几个重要领头者均是党员和村干部,他们完全抛弃了党性原则,把族姓利益凌驾于党的利益和集体利益之上,成了宗族利益的代言人。
三、仲氏族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应该发挥的作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命题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人又一重大的理论创新。这既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也是对我国传统和谐思想的汲取与借鉴。
“和谐”在中国古代是以“和”的范畴出现的。作为古代哲学的核心范畴之一,“和”的思想贯穿于中国思想发展史的各个时期和各家各派之中,积淀为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生生不息,历久弥新,不仅闪烁着东方式的哲学智慧,显示出独特的理论价值,而且在维系社会稳定、促进社会进步、推动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传统和谐思想重视宇宙自然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以及人自身的和谐,几乎涵括了宇宙世界和人类社会的所有重大关系。这些思想,特别是关于人与人之间和谐的思想,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极富价值的重要启示。
作为中国伟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孔子的学生和助手,仲氏的先祖仲由(子路)无疑是儒家思想的创立者和奠基者之一,其“为子至孝,善政为民;诚实守信,忠义仁勇;闻过则喜,闻善则行;见义必为,见危必拯”的德行也被世人广为传诵。因此,相对于中国其它宗族,仲氏宗族更具一些儒雅风度,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等方面应积极发挥自身优势。
1.与人为善,促进人际和谐
经济要发展,除了要有一个安静的环境,更重要的是要有一个和谐的人际关系和氛围。只有社会各群体都处于和谐状态,人们才会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所以,和谐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所必需强调与坚持的一个重要政治问题。
国家如此,社会如此,那么,家庭与家族更应如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家庭和家族的和谐更为重要。因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不和谐、群体不团结、不同姓氏群体的不和谐,就会影响社会安定。
儒家学说提出了一系列旨在实现人际和谐与社会和谐的道德原则,把构建和睦、和平、和谐的人际关系与社会关系作为君子人格修养的重要方面和社会协调的价值尺度。中国传统文化认为:实现“人和”,一是要与人为善,“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论语·颜渊》)“君子贵人而贱己,先人而后己”(《礼记·坊记》);二是要“讲信修睦,尚辞让,去争夺”(《礼记·礼运》);三是要求同存异,辨异同,致中和,承认差异性和多样性,在此基础上寻求互补和统一。孔子在倡导“和为贵”的同时,进一步区分了“和”与“同”的不同含义,并将二者提升为衡量君子与小人的标准: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
2.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稳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安定有序的社会,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仲氏族人要跳出宗族小环境,融入社会大环境,在注重宗族观念的同时,更要增强社会观念,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支持、配合党和政府的工作,各尽所能,维护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努力创造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3.崇尚科学,传播先进文化
在发掘宗族文化资源的同时,要运用发展的观点、辩证的观点和一分为二的观点,吸取、利用和升华其精华,摈弃与现代文明社会格格不入的封建、愚昧、腐朽、落后的观念;要与时俱进,增加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新鲜元素,寻找与现代社会发展的相契合之处,使之成为推动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力量。
4.修身养性,提高综合素质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诚信友爱、充满活力的社会。国民素质的提高首先要落实到每个人身上,族人应发扬中华民族和仲氏宗族的优良传统,注重自身修养和品位,砥砺品格,培养包括科学文化素质在内的综合素质,提高精神文明程度。
5.群策群力,服务地方发展
前段时间,江苏省赣榆县仲氏宗族在仲官河村举行隆重的“拜谱祭祖”典礼,一方面纪念赣榆仲氏始迁祖仲哲,宣告家谱修订工作完成;另一方面,融洽族人感情,邀请赣榆籍仲氏名人为家乡的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慷慨解囊。
仲氏宗族有许多宗亲在各级党政机构任职,有许多宗亲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各地族人应和他们保持联络,沟通感情,招商引资,让事业有成的族人饮水思源,在地方的经济建设中有所建树。
另外,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海外也有不少仲氏族人。各地宗亲联谊组织要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依托人民政协,广泛搜集信息,通过各类渠道主动与他们取得联络,邀请他们回祖国内地走一走,看一看,感受家乡日新月异的变化和发展,在内地投资建厂;促进海峡两岸经济、贸易和文化交流及祖国的和平统一。
总之,我们对当前社会中的家族问题采取的态度应是辩证的、理性的、客观的。一方面,对其积极的、能够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方面加以合理引导;另一方面,对其消极的方面也必须加以遏制和摈弃。
自先贤仲由起,仲氏宗族已走过2500余年的风雨历程,拥有光辉灿烂的历史和文化。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全体族人要继承、发扬中华民族和先祖的精神遗产和优良传统,树立和践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精诚团结、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构建文明宗族、和谐宗族,携手共创中华民族的和谐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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