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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元节
俗称鬼节,盂兰盆节.它是在每年农历的七月十五.
清代文人王凯泰的诗《中元节有感》便描写了福建一带过中元节的习俗。
中元节有感
道场普渡妥幽魂,原有盂兰古意存。
却怪红笺贴门首,肉山酒海庆中元。
农历七月十五这天,同是佛道两家总结批评的日子,两家都相应的考籍讲评活动;不同的是,道家的考察、汇报指向民众,即校籍辰。佛家的总结讲评则在内部进行。不管是对外的校籍辰还是内部的批评会,都说明佛道两家对七月十五日的重视。或者说明这个日子在佛道节日中的重要。再加上民间的所谓鬼节,这个时日更显得多彩多姿。校籍辰和自恣日仅只是这个时节俗活动中极小的一部分,此外尚有祭祖荐新、放灯照冥、盂兰盆会等在一年中也属重要的节俗活动。
盂兰盆会是佛教岁节仪规中重要的仪式,例在每年有七月十五举行,因此中元节也有“盂兰盆节”之称。
尽管经过千余年主动的顺俗和被动的归化,佛教的踪影还是清晰地留在一般民众的中元节俗活动中。首先是那名目。盂兰是梵语的音译,是“倒悬”意思,盂兰与盆合起来是救器,即“救倒悬器”;另外,盂兰盆也可以解释为“救倒悬盆”,突出它“安放百家味饭食”的特点。
清代诗人庞垲的《长安杂兴效竹枝体》一诗形象描绘了中元夜儿童持荷叶灯结伴游乐的情景。
长安杂兴效竹枝体
万树凉生霜气清,中元月上九衢明。
小儿竞把青荷叶,万点银花散火城。
照佛门的盂兰盆会仪规来看,放河灯只是其中的一个小节目,并不显得多么要紧。而在民间的中元节俗活动中,放灯则是比较重要的。
河灯也叫“荷花灯”,河灯一般是在底座上放灯盏或蜡烛,中元夜放在江河湖海之中,任其漂泛。放河灯的目的,是普渡水中的落水鬼和其他孤魂野鬼。现代女作家肖红《呼兰河传》中的一段文字,是这种习俗的最好注脚:“七月十五是个鬼节;死了的冤魂怨鬼,不得托生,缠绵在地狱里非常苦,想托生,又找不着路。这一天若是有个死鬼托着一盏河灯,就得托生”。大概从阴间到阳间的这一条路,非常黑,若没有灯是看不见路的。所以放灯这件事是件善事。可见活着的正人君子们,对着那已死的冤魂怨鬼还没有忘记。
中元节
俗称鬼节。民间传统节日。时在农历七月十五日,也有在七月十四日的。这天,家家祭祀祖先,有些还要举行家宴,供奉时行礼如仪。酹酒三巡,表示祖先宴毕,合家再团坐,共进节日晚餐。断黑之后,携带炮竹、纸钱、香烛,找一块僻静的河畔或塘边平地,用石灰撒一圆圈,表示禁区。再在圈内泼些水饭,烧些纸钱,鸣放鞭炮,恭送祖先上路,回转“阴曹地府”。过去,民间在七月初七就要通过一定仪式接先人鬼魂回家,每日晨、午、昏,供3次茶饭,直到七月十五日送回为止。现在,逐渐剔除迷信色彩,保留祭奠形式,作为对祖先的缅怀和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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