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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5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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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试图建立一个囊括宇宙万物的理论。
老子认为一切事物都遵循这样的规律(道):
事物本身的内部不是单一的、静止的,而是相对复杂和变化的。事物本身即是阴阳的统一体。
相互对立的事物会互相转化,即是阴阳转化。 老子授经图卷(局部)[1]方法(德)来源于事物的规律(道)。
老子的“无为”并不是以“无为”为目的,而是以“有为”为目的。因为根据之前提到的“道”,“无为”会转化为“有为”。
这种思想的高明之处在于,虽然主观上不以取得利益为目的,客观上却可以更好地实现利益。
从“天地无人推而自行,日月无人燃而自明,星辰无人列而自序,禽兽无人造而自生,此乃自然为之也,何劳人为乎?”(见于下文 老子故事 孔子问礼第4段)可见:
老子所说的“自然”不是类似于神的概念,万物的规律(道)由自然来指定,即是“道法自然”。有人误解了此处自然的意思。
应当注意到:
事实上,人活着犹如宇宙之存在,没有人能理性地指出其目的。
因此,非理性地选择某个(些)目标成为唯一的选择。
老子是站在道这个无穷高的位置来看问题。
因此,老子只说了“方法”,但没有指出“目的”。
这给我们一个启示:人何必为刻意达到目的而痛苦不堪。无为,逍遥亦是一种为人处世之道。
关于老子的宇宙观,根据之前的道,“无”与“有”(万物存在即是“有”)会相互转化。因此老子认为宇宙万物来自虚无,也走向虚无。比如:人的生与死(可参见下文 老子故事 圣人辞世 “昔日老聃之生也,由无至有”、“今日老聃之死也,由有归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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