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贞贤侄: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搞宗族制度是法律所不容许的,更与宪法相矛盾。我们都是政府所管辖范围内的公民,我们的带头人就是共产党,共产党的中央政府。我们所有的权利都是政府赋予的。你想选一个带头人跟政府合作,本身就是把自己排除在政府的管辖范围以外!自己另立山头,把自己放在了与政府同等的位置上了。请问?政府会买你帐吗?胡锦涛会跟你那带头人合作吗?中国所有的姓氏都选带头人跟政府合作,你把政府看成什么了?
我国宪法在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规定,我国公民具有以下权利: 一、平等权:法律平等;民族平等;男女平等;社会经济平等;其中法律平等又包括适用法律平等和立法平等。 二、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表达自由权,监督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级申述权) 三、人身人格权利或身心自由权:包括人身权利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以及宗教信仰自由。 四、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包括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获得物质帮助权,受教育权,文化活动权以及环境权。 五、特殊主体的权利(包括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少数民族、华侨、归侨、侨眷等);同时我国宪法还规定了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的权利。
我国宪法在同一章中还规定了公民的基本义务: 一、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维护国家统一的义务;维护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的义务、遵守劳动纪律的义务、遵守公共秩序的义务、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 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维护祖国安全的义务、维护祖国荣誉的义务、维护祖国利益的义务。 四、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 五、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六、其他义务: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还有部分权利和义务相结合规定如:受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等。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能够采纳,以上内容全是自己从宪法条款里边总结而来。
还有家谱中的冤、假、错,怎么能就让他过去呢?我们不去纠正,那么就永远是错误。象文革时期被打倒的那些牛鬼蛇神一样,不平反他们就永远是牛鬼蛇神。再在比方说,让你的子孙喊别的人爸爸、爷爷,你愿意吗?让你的孙子与你一个辈分你同意吗?难道说象这样的错误我们明知道也不管吗?翰搏只是我们以前的荣誉,说明我们仲氏是圣贤后人的一个证据。你拿封建王朝的制度来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能行的通吗?如果我们拥护你们的“大宗子”为领袖,那么就是认可了封建王朝的制度是对的,如果封建王朝是对的,那么就不单单是我们家族的问题了。。。。后面你自己动脑子想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