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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种明钊
种明钊
男,1932年7月出生,山东滕州人,汉族,究生毕业,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
人物生平
1951年7月毕业于昆明五华中学
1951年9月至1953年9月 在云南大学学习
1953年9月至1954年7月在西南政法学院学习(院系调整)
1954年7月至1955年9月西南政法学院国家与法的理论教研室助教
1955年9月至1957年7月四川大学研究生
1957年7月至现在在西南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工作
其中1957年7月至1960年3月任助教
1960年3月至1981年3月任讲师(1977年以后任教研室副主任、主任)
1981年3月任副教授
1986年6月任教授
1983年11月至1991年5月任西南政法学院副院长
1991年5月至1995年4月任西南政法学院院长
1995年4月至1997年9月任西南政法大学校长
曾任社会职务: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四川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副主席、中国民法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中美法学教育交流委员会中方委员、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贵州省人民政府咨询顾问等。
现任社会职务
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规划组法学评审组成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委员、重庆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重庆和深圳仲裁委仲裁员、学苑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等。
种明钊教授是我国著名的经济法学者,是学校经济法学科的创始人之一,对我校经济法学科的建设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他在经济法学、反垄断法、法与经济学等领域的教学、科研成就显著,被誉为“法经济学”的先驱者,先后出版了4部具有代表性的专著、教材,发表了数十篇具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和教学研究论文,其主编的、“七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研究成果《中国农村经济法制研究》获四川省人民政府二等奖,主持的《加强教学管理,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获四川省第二届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主持的《通过重点学科建设,发展研究生教育的探索与实践》获四川省人民政府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