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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徽宗崇宁二年(1103年),诏文宣王亲族一名,使之绳愆子孙,谓之曰“孔庭族长”,贤裔亦如之。仲氏族长始此。
宋高宗绍兴元年(1141年),御赐河内公庙于吴江盛泽小口圩,俾仲氏南渡大宗主、仲子四十九代孙仲基主奉祀事。
明神宗万历二十年(1592年),泗水县知县谭好善立仲子六十代孙仲铨(吕长子)为宗子,给祭田百亩,永主祀事。
明神宗万历二十一年八月,山东提学佥事周应治给仲子六十一代孙仲则显(铨长子)衣巾,主奉祀事。
明熹宗天启六年(1626年)十二月,山东提学参议项梦原给仲子六十二代孙仲寅亮(则显之子)衣巾,相衍世荫,永主祀事。
明成祖永乐年间以后,累举象贤世禄之典,颜子、孟子、周子、程子、朱子后裔择宗子以闻,皆授世袭五经博士,惟居乡给俸以奉祭祀而已(见黄佐《翰林记·卷三·录用圣贤后裔》)。盖有“博士”之衔号,而无职掌(见《明会要》)。
官方求圣贤后裔以奉祭祀,乃为证明圣贤血脉绵延不绝、本朝祭祀于理有据。而被认定为圣贤后裔主持奉祀者,则借机通过重建世系、编纂谱牒,树立其血缘的合法性。
据《明史》:明神宗万历十五年(1587年),诏仲子五十九代孙吕授翰林院五经博士。
明毅宗崇祯十六年(1643年)五月二十七日,衍圣公孔胤植向朝廷上疏《奏为先贤有翼道之功,盛世隆追崇之典,恳祈照例袭荫,以昭中兴之文运事》,提到:“而世袭博士,惟专奉本庙祭祀,不支朝廷之禄,不费公家之帑,无非隆其体统以奉祖庙,钤束子弟以明礼义,实亦重贤育教之意也。”奉圣旨:“该部酌议具覆。”孔胤植又在致礼部尚书李遇知的札文中写道:“世袭翰林院五经博士,原系虚衔,惟主庙祀,无非隆贤及后,实谓蒸尝裸献起见,非与民社有司干政食禄之职官可比。”李遇知谨题请旨。奉圣旨:“仲于陛准其世袭翰林院五经博士。”仲氏翰博亦以此身份,主奉祀事,遵时朝觐,钦赐驰驿,定为常例。
次年三月十九日,李自成攻陷北京,明毅宗自缢殉国。仲于陛发出告示,要求济宁仲氏族人“恪遵礼法,守正自持,保全身家,扶植闾里,以为邻境倡”。
李自成兵败后,清军侵占山东。九月初一日,衍圣公孔胤植上《初进表文》,归顺清廷,清廷诏衍圣公及孔、颜、曾、孟、仲子裔翰林院五经博士世袭仍旧。是年亦为清世祖顺治元年。
次年,衍圣公孔胤植上《上剃头奏稿》,内称“本年闰六月十二日,该山东抚案移文到臣,臣随即齐集合属,择于二十六日恭设香案,宣读圣谕。会同曲阜县世职知县孔胤淳,世袭翰林院五经博士孔胤钰、颜绍绪、曾闻达、仲于陛……等,遵奉圣谕,俱各剃头讫。除一再移文山东抚按外,理合具奏,伏惟睿照”云云。
翰林院五经博士为正八品,可加级敕封。又在各地林庙各设举事一员,以德行无过者任之,使之督理林庙。翰林院五经博士(周、程、张、朱、邵、韩除外)的袭封,由衍圣公保举,并受其管理节制。《钦定大清会典则例》记载:“应袭者十五岁以上,衍圣公保送礼部,考试果能文理通晓,注册存察,俟承袭之时,衍圣公察案具题授职。”五经博士病故、丁忧、结婚、生子等,均需上报衍圣公。凡进京陪祀、在曲阜接驾、孔庙祭祀等,俱由衍圣公率领。五经博士及所属官凡经人控告,均得由衍圣公“先行传讯,或自行断结,或移送地方官审讯”,未经衍圣公传讯,地方官不得先行审理。据《仲里志》记载:仲、颜、曾、孟四氏翰博,随衍圣公入京去鲁祭孔迎驾达十二次,或得赐御宴,或赐衣物,或受垂询。
顺治三年六月甲申,改授仲子六十一代孙仲于陛内翰林国史院五经博士。顺治十四年,逢恩诏加一级。清圣祖康熙六年(1667年),奉皇帝恩诏,再加官一级。
康熙十一年,仲子六十二代孙仲秉贞袭封翰林院五经博士。康熙十四年,蒙皇帝深恩,加官一级。康熙二十三年,晋级。
康熙四十六年,衍圣公咨题援“兄终弟及”之例,仲子六十三代孙仲承述承袭翰林院五经博士。康熙五十二年,逢覃恩,加一級。
清世宗雍正三年(1725年),仲子六十四代孙仲蕴锦考授翰林院五经博士。
清高宗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仲子六十六代孙仲振棕考授翰林院五经博士。
乾隆二十四年,衍圣公咨部,考授仲子六十五代孙仲耀涵代袭翰林院五经博士。
乾隆五十五年,仲子六十七代孙仲贻熙袭封翰林院五经博士,钦取陪祀阙里,晋级。清仁宗嘉庆三年(1798年),晋级。
仲子六十八代孙仲绪堃,袭封翰林院五经博士。
清德宗光绪八年(1882年)十月初七日,仲子六十九代孙仲统岚赴部考授翰林院五经博士,覃恩加三级。
光绪十九年,仲子七十代孙仲延年袭封翰林院五经博士。
光绪二十六年,仲子七十代孙仲延榕代袭翰林院五经博士。光绪三十三年,以兄子肇璠成立,告退。
光绪三十三年,仲子七十一代孙仲肇璠袭封翰林院五经博士。
中华民国2年(1913年),北洋政府颁布《崇圣典例》,继封北宗的孔子后裔为衍圣公,颜、曾、孟三子后裔为世袭五经博士,改孔氏南宗、闵子、冉子伯牛、冉子仲弓、端木子、仲子、言子、卜子、颛孙子、有子、东野氏五经博士为奉祀官,“由衍圣公及各氏按照旧例,报由地方行政长官呈明内务部核准承袭”。“世袭奉礼官俸,依旧制五经博士等官俸额,酌定为每员岁俸银币一百元”,民国17年停发。
中华民国11年,奉内务部照,仲子七十一代孙仲肇璠承袭奉祀官世职。
中华民国24年1月18日,国民政府发布命令,“衍圣公名义,改为大成至圣先师奉祀官,以特任官待遇;四哲旧赠名义,如复圣后人,应改为复圣奉祀官,以简任官待遇……”“圣贤后裔旧有五经博士等世职,兹均改为奉祀官,世袭,主祀;其旧设奉祀生裁撤之。奉祀官按旧设额置。”至此,衍圣公、世袭翰林院五经博士、奉祀生制度宣告终结。
各代仲氏翰博不负众望,吁请地方官员修缮祠庙,并将府务管理得井井有条;多次组织人力,续修族谱,撰写家志。此举不仅对仲氏历史的传承作出巨大贡献,也为中华民族灿烂的传统文化留下了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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