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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跻高
1946年8月出生。山东微山县人。大学文化程度。1970年7月参加工作。197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济宁市委组织部组织干事,济宁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局长,局长职务。1990年度被济宁市市级机关党委命名为优秀共产党员。他长期从事党的组织工作有较强的党性原则和组织观念。到司法局任职以来,模范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工作怀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经常加班加点,贡献了许多节假日、星期日。在思想作风上,他严格要求自己,不谋私利,不搞特殊。几年来他多次拒收礼品,表现了共产党员的高尚品质。他分管司法局组织人事工作,坚持公道、正派,按原则办事,有多次亲友请他帮忙安排工作,他都耐心说服教育予以回绝。他以事业为重,不畏困难,勇挑重担。1988年兼任行政职务后,分管政工、纪检、普法和法学教育等多项工作,在局党委的集体领导下,注意发挥大家的积极性,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他始终重视抓队伍建设,坚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在1989年北京发生动乱期间,经常深入到干部群众当中,同大家谈心,发现问题及时疏导解决,稳定了干部职工的情绪。在1990年4月至10月份他和党委一班人组织和领导了全系统的队伍整顿工作。在整顿中,他以身作则,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于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全市普法工作中,他和同志们一起,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抓点带面,使普法工作深入扎实,善始善终,山东省普法考核验收组给予了较高的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