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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蟊贼真可恶 实施诈骗终被捕 作者:邱红莲 … 来源:安徽检察官 时间:2011-3-29 谁家人走失都非常着急,犯罪嫌疑人仲某正是抓住别人的心理,虚构知情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终因事情败露,于3月23日被灵璧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仲某,男,21岁,河南省平顶山人,2008年因涉嫌盗窃罪被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出狱后仲某不思悔改,整天无所事事,沉迷于网吧。一次上网时,他发现网上有寻人启事信息,于是,手头紧张的他就产生了贪念,便利用事主急切寻找家人的心理,骗取他人钱财。自2010年8月至2011年2月,仲某在互联网上搜索他人发布的寻人启事信息,后按照事主留下的电话,通过手机联系事主,谎称失踪人某某在其手上,以杀害等相要挟,要求事主把钱汇到其指定的银行帐户。通过这种方式,仲某先后骗取了事主陈某、刘某、韩某7500元钱,另诈骗张某、李某2 起涉案金额共计4500元未遂。仲某得款后,手机关机。事主无法与仲某联系,遂怀疑被骗,五个事主先后都报了警。公安机关通过技侦手段锁定仲某所在网吧,将其抓获。仲某归案后对其涉嫌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灵璧县检察院依法审查该案证据,认定犯罪嫌疑人仲某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涉嫌构成诈骗罪,为依法严厉打击该类犯罪,遂依法从快对仲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办案检察官提醒,该案应引起人们重视,寻人启事,饱含了亲人们对失踪家人的担忧,寄托了亲人们的无限希望。然而,一些唯利是图之人却利用寻人者的急切心理进行诈骗。如有人提供线索,问清其地址、联系方式,询问对方的身份证号码,记录以上信息后,应通过警方查询证实情况是否属实。当事人接到陌生电话一定要慎重警惕,在接到电话后不要轻信对方,如果对方以失踪人在其手上要求把钱汇到其账户上,要及时报警。真正找到线索或失踪人的市民,即使没有酬金,也会尽力帮助,一般不会先索钱。针对此类犯罪,要提高防范意识,遇事多思量,不要因为寻找亲人的焦急心理而落入骗子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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