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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总是有人提起宗族族长、宗族领导、家族精英等名词,妄称任何地方的家族祭祀活动都要报请宗族“领导”或者宗族族长审议、审批、授权后方能举办,包括一些地方官方举办的公祭活动,皆应如此。看到这些惊奇怪诞的内容,我神不知觉地笑了起来,说不出来是可笑还是可悲。放在当今的二十一世纪,一个高度依赖法治、个体平等权利和公共管理的社会里,尤其显得滑稽可笑,并且可怜可悲! 打烂旧规矩解放新思想,已经历数十年了,旧思想一直未能根除,新的价值观念还未能稳固,就有一些人转向看似稳固的“封建传统思想”去寻找归属感和秩序感,披着所谓“宗族管理”的外衣,行使自己的便宜之事。在传统封建社会体制下,国家行政管理范围覆盖不到农村基本单位,很多的管理权限归属于某些族长之类管理模式下,其权力基于血缘、地缘和封建礼法。某些人利用宗族族长的由头行使他们所谓的宗族管理权限,为某些个体谋取私利,盘剥压榨其他族人。那些享受压榨习惯的一群人始终幻想着恢复当初的所谓权力,而在当今的社会体制下,依旧妄心不改。如今索求“审批权”缺乏任何法律依据,更像是一种在特定小圈子里自封的、虚张声势的权威。这种对“族长授权”的强调,并非为了传承真正的文化精髓,而是一场精心编排的权力表演和身份确认。组织者需要通过“拜码头”的形式,来为自己的活动披上一层“正统”和“传统”的外衣,而这层外衣在现代社会看来,往往是脆弱而可笑的。 二十一世纪的体制下,人人众生平等,即使在宗亲范畴内依旧平等的个体,不因宗亲辈分高低而存在高低贵贱之分,不因官阶高低而存在三六九等之分。在整个宗亲范畴内众生和睦相处,一切封建残余旧思想皆可抛弃,如宗族历史上形成的“大宗”和“小宗”等尊卑思想都应该摒弃,“宗族族长”、“宗族精英”和“宗族领导”等概念也应该跟随着时间一起消散。某些人争夺宗族权力之后隐藏着一些见不得阳光的私人利益,当“族长”凌驾于群体管理模式时,实质上是在用一套非正式的、人治的潜规则,去挑战和侵蚀正式的、法治的显规则,对于社会的健康发展是有害的,它让人感到一种向后退的悲哀。 历史车轮只能朝前滚动,绝不会后退。 |